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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眼》故事17:《硫酸泼向结发妻》</p>

疑妻有外遇丈夫下毒手</p>

硫酸泼向结发妻</p>

无端怀疑妻子有外遇,竟然用硫酸向其妻泼去,天海市又发生一起残酷的家庭豹力案。日前,恶丈夫甘青被浦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p>

现年29岁的甘青与小他一岁的妻子钱某在同一单位工作。两人自1992年结婚后,感情还不错。但自去年起,甘发现其妻经常借故外出,心里渐起疑虑,猜测妻子有了外遇,为此两人经常发生口角。在家人的一再调解下,“和平”共处了一段时间。</p>

今年1月某晚,甘妻钱某因下班后要参加单位聚餐活动,怕丈夫担心,特地打电话告之要晚回家。次日凌晨,钱回到了家中就寝。上午9时许,熟睡中的钱某突然被一阵剧痛刺醒,起身一看,竟是自己的丈夫用一把水果刀,正狠戳她的右脚踝,钱某后到医院缝了6针。钱念及孩子和家里的长辈,没有报案。没料到她的宽容换来的是更大的灾难。2月22日上午,钱上夜班回家睡觉,气急败坏的丈夫竟趁其熟睡之际,将一杯硫酸泼向沈的脸部,造成钱某面颈部、四肢5%的III度烧伤,左耳的听力明显下降。</p>

《罪眼》故事18:《查处戈新晖案》</p>

戈新晖原系虹浦区卫生局副局长,1998年1月~6月,因个人购房资金短缺,利用分管基建工作职务便利,与该局住宅建设办公室主任温某(另处)预谋,故意隐瞒其他单位归还该局的天海员路657弄13号404室房源(价值135906元),不予登记,以便侵吞。戈新晖得到该房源后随即予以销售,所得款用于个人购房。戈新晖授意温某销毁房屋调配单等材料。经虹浦区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虹浦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戈新晖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p>

《罪眼》故事19:《天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唐超英停职》</p>

因对邹振义服刑期间司法舞弊系列案件负有责任,天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唐超英本月13日被宣布停职反省。他是至今为止为此事件负责的最高级官员。</p>

13日,天海市监狱管理局召开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天海市司法局纪委书记常虹在会上宣布了这一决定。据有关人士称,上邹司法局纪委即向司法局党委传达了天海市纪委的意见。唐在邹振义服刑期间司法舞弊系列案件中承担什么责任,有关调查正在进行中。</p>

2005年6月26日,邹振义由天海市看守所转至奈河桥监狱服刑。监狱方面为迎接'天海首富'的到来,事先即作出种种特殊安排:包括邹的'专职管教'的选拔;独立于监区建制的'严管队'的设计;在住宿、通讯、接待访客、饮食、就医等方面的优待;在邹服刑期间,监狱方面亦有组织地事先策划为其减刑伪造服刑考绩等。</p>

参与这一司法舞弊的三位前狱警江涵、韩维阳、邬蒙,已与本月10日被天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虹浦区人民法院判刑。罪名涉及'受贿'和'徇私舞弊'。</p>

监狱方面的人士普遍认为,在邹振义服刑期间,在奈河桥监狱和天海市监狱局存在一'特别小组',按'特别程序'对上负责。一监狱中层干部对《财经》称:'所有贸然问及邹服刑时反常情况的人,包括中层都被调离。而其时,在奈河桥监狱,有这种权力的人就是党委书记兼监狱长唐超英。'</p>

2006年初,天海市检察院监所处,曾就人大代表对邹振义服刑时的反常情况此向奈河桥监狱询问,监狱方面的回答是:对邹振义的教育管理,是由管教干部韩维阳执行;他直接向刑务处副处长负责;由副处长直接向党委书记兼监狱长唐超英汇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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