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大企业家陈文斌(第二更)(求追读啊,数据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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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小院儿的门其实并没有插上,只是虚掩着。</p>
要是别的乡里乡亲,尤其像小胖那种粗枝大叶的,绝对是直接推门儿就往里走。</p>
但陈文斌比较文明,特意敲了门儿以后才进来。</p>
这次,他又是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前来的。</p>
李小烽偷瞄了几眼。</p>
除了糕点,陈文斌这次还带了猪头肉、白糖、茶叶、水果罐头、肉罐头等一大堆新鲜玩意儿,都是稀罕货。</p>
不用想,肯定是他老娘病情好转,特意过来回礼来了。</p>
“来就来呗,拿这么多东西干啥!”</p>
“太见外了!”</p>
陈秀娥赶紧招呼陈文斌进堂屋坐。</p>
见院子里头站着这么多人,陈文斌进屋搁了东西,也和李母一同走了出来,好奇的朝李小烽问道:“这杀啥玩意儿呢?”</p>
“晌午搁山上打了只狍子,刚扒了皮,正准备卸肉呢。”</p>
李小烽挥了挥手里的猎刀,笑呵呵的解释道。</p>
“那得赶紧卸!”</p>
“我听人家说这狍子的血一旦闷在肉里头,一分钟一个味儿,时间越长越难吃!”</p>
陈文斌推了推眼镜儿,也凑过来看热闹。</p>
李小烽嗯哼一声,不置可否。</p>
他并未直接给狍子开膛,而是喊大哥二哥先打了几桶水,又吩咐院子里的妇女同志们把家里的锅碗都洗干净。</p>
陈文斌说的确实有那么点儿道理,但也只有那么一点儿。</p>
狍子肉确实有被血闷坏这么一说,但只要把肉卸下来泡在水里头,把肉泡透、把血水泡出来,那味道就差不到哪里去。</p>
只是麻烦些罢了。</p>
嘱咐完这些,李小烽方才开始掌刀。</p>
杀狍子和杀猪不一样。</p>
猪得先开后脊再开膛,狍子则是要先开腹取内脏、卸掉四条腿以后,才是开胸骨、剁脖子、分脊骨这些步骤。</p>
狍子比猪好杀,只需要用刀的时候小心一点就行。</p>
依旧是从菊门处开刀,刀口一直剌到狍子的胸骨下方。</p>
而后李小烽伸出手,往两边使劲儿一扒狍子的腹部,那些带血的内脏就扑通一声纷纷掉到了摆在下方的搪瓷盆里。</p>
一股极其浓郁的生肉臭味儿顿时就在小院子里弥漫开来。</p>
生狍子肉本身就比一般的野兽味道要大,再加上血又在胸膛里头闷了很长时间,这一刀下去,那味道简直无法形容,呛的众人一窝蜂的就往后散开。</p>
李小烽则屏住呼吸,弯腰在狍子的下水里翻了好一通,才把狍子的生肝和生腰子找出来。</p>
狍子的肝和别的动物不同,是极罕见的一页肝,这两样东西鄂伦春人喜欢吃,据说是能明目,吃了可以帮助他们在漆黑的林子里也能发现猎物~</p>
其余的脏器通通不能吃,自然也就成了追风和棒槌的美食。</p>
这俩狗看到李小烽给狍子开膛,就立刻舔着狗脸凑了过来,并排蹲在不远处流口水,被李小峰嫌弃的瞪了好几眼。</p>
丢人现眼的玩意儿!</p>
瞧馋的那样儿,就好像自己天天搁家里头虐待它们俩似的!</p>
……</p>
随着李小烽的刀刃不断落下,偌大一只狍子顷刻间就被分割成一块块儿的散肉,依次送进了灶房里。</p>
妇女们会负责把这些肉剁成小块儿,再清洗干净以后,放在水里浸泡起来。</p>
这些水都是大哥二哥专门从活泉眼子里头打回来的,不仅干净,喝起来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儿,拿来泡肉效果奇佳!</p>
……</p>
杀完狍子,就该杀狗獾了。</p>
这只狗獾死了没多长时间,血还能够放出来一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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