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最后一次警告
熏文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章 最后一次警告,律师:校园霸凌无罪?我送他死刑,熏文,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所有人期待下,屏幕开始播放。</p>
刚开始画面有些摇晃,慢慢的就清晰了起来。</p>
入眼的是第一人称,接着画面上掉落了一包香烟,视频主角没有捡,似乎没有发现烟掉了。</p>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画面转移,只见三个人正好捡起了那包香烟。</p>
“喂!那是我的,你们给我放下。”</p>
“抱歉哦,这是我们拾到的,你没办法证明这是你的,哈哈哈,我们走了。”</p>
为首的黄毛捡起烟骑上电动车就走了,其他两人也是大笑着跟了上去。</p>
“你们!你们这是抢劫罪!”视频中传来了林默气急败坏的声音。</p>
为首的黄毛笑道:“哈哈,这确实是我们捡的啊,你不服,你去告我们啊。”</p>
画面上的三人,正是田英光三人组。</p>
看完之后,所有人再次被震惊了。</p>
这尼玛就是你说的抢劫?!</p>
这时候,林默继续开口说道:“审判长,这三个人明目张胆的从我手里抢走了一包价值30元的芙蓉王香烟,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说,他们都构成了抢劫罪。”</p>
哗!</p>
无论是直播间还是现场法庭都是一片哗然。</p>
不是!</p>
这就是你林大律师自信满满提出的抢劫罪?</p>
那香烟明显是你自己丢的!</p>
你自己的摄像机都拍到了,你就是不捡起来,还丢在三个人前面。</p>
但凡是个律师,都有一百个角度来反驳你!</p>
最简单的,如何证明香烟壳里有香烟?万一只是一个壳子呢?</p>
“666!我还以为是三个人抢王乐乐呢,没想到是抢了林大律师啊,哈哈哈!”</p>
“噗....我绷不住了,还以为林大律师能搞出一点正经的证据。”</p>
“结果是自己伪劣制造抢劫现场,哈哈哈!”</p>
“林大律师又稳定发挥了!”</p>
“这...无理取闹了吧。”</p>
罗大翔这时候也叹了一口气,解释道:“这够不上抢劫罪,顶多是犯侵占罪,而且数额较低,而且香烟也拆卸包装了,无法证明其中的价值...”</p>
总之,想要这个证明对方抢劫罪很荒唐。</p>
各大律师更是绷不住。</p>
王涛直接笑翻在了椅子上。</p>
黄坚成等人也是笑出了声。</p>
被告席上的黄轩都被气笑了,他想过林默的水平低,没想到低到了这种水准。</p>
这场官司他闭着眼睛都能打赢啊。</p>
而林默说完后则是眯着眼睛盯着田英光三人,身为金牌律师的林默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荒唐?</p>
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证据依据就是一坨?</p>
但,这是我给你们最后的机会了。</p>
“审判长,我的陈诉已经完毕。”</p>
林默盯着黄轩冷冷的说道。</p>
王正华叹了一口气,然后微微点头,看向了被告席的黄轩。</p>
“原告方现在已经提交了证据,现有证据已经交给了被告方方律师,被告方委托律师现可对证据进行查看,有问题可当庭提出。”</p>
念完后,黄轩甚至没有拿出材料。</p>
而是笑了笑,直接自信开始反驳。</p>
他是看过上一次庭审纪录的,既然林默用的还是一样的材料,自己也用一样的反驳就行了。</p>
“第一,原告方律师说我方当事人进行胁迫王乐乐自伤式霸凌,只是对方的口述,没有拿出事实的证据.....”</p>
简单轻松反驳第一条。</p>
“至于原告方律师所说的抢劫罪,我认为是无理取闹,如果香烟价值属实的话最多也是犯侵占罪,但是原告律师,这包香烟明显已经拆封,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是抽完了,才丢掉的空壳?那么这样,就是无价值的,所以犯侵占罪也无法成立。”</p>
抢劫罪就更好反驳了。</p>
轻松简单且完美的反击。</p>
而就在这时候,黄轩又措辞激烈的补充道:</p>
“审判长,我认为林默律师没有搞清楚法庭为何物,我有理由怀疑他在故意浪费法律资源,浪费大家的时间。”</p>
看到这里,但凡有点法律常识的都知道,林默输定了。</p>
那些对林默抱有期待的人也全部都低下了头。</p>
“诶,我竟然对林默律师抱有期待,实在是太操蛋了....”</p>
“水平太低了,我建议以后封杀林默律师!”</p>
“什么证据都没有,也上来打官司!这不是无理取闹是什么!”</p>
评论区内的观众非常的愤怒。</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