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法外狂徒张三带你看“粪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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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幕中划过这个标题的时候各个位面的人看着这个“有味道”的标题,纷纷皱起了眉头</p>
这个名字好嚣张啊,法外狂徒?只是又怎么和那腌臜之地扯上了关系?</p>
天幕中画面转换</p>
一个有着强者发型的中年男子,手捧水杯,微笑着出现在了天幕之中</p>
背后的蓝色背景中,巨大的法考两个字,尤为吸引注意力。</p>
只听他缓缓的开口道:</p>
“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个案件叫做粪坑案,每年我都讲,实在是太经典了。”</p>
“一个女的,妇女干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冬天的时候”</p>
“独自一人在半山腰骑着自行车碰到了歹徒。”</p>
“那个歹徒企图要强暴她,这个女的发现自己完全打不过,”</p>
“荒山野岭之中,叫也没人听得见,也不会有人来救她”</p>
“于是假装同意,他对这个歹徒说”</p>
“大哥,这个地方不平坦,咱们换个平坦的地方。”</p>
“歹徒一听,居然还有这种好事?想不到还能遇到一个配合的,于是喜出望外,没有采取强硬手段。”</p>
“这位妇女干部就把歹徒领到了一处平坦的冰面,然后开口说道:”</p>
“大哥,脱衣服吧”</p>
“歹徒听到这个说辞,更加开心了,以为好事都让自己给遇上了,于是忘乎所以的就开始脱衣服。”</p>
“歹徒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就被衣服给盖住了,”</p>
“女干部趁着歹徒眼睛被捂住的当口,顺势推了一把,把歹徒推进了粪坑之中。”</p>
“歹徒奋力往外爬,女干部跺了歹徒的手一把,歹徒又掉进去了。”</p>
“歹徒第二次往外爬,女干部又跺了一脚,歹徒又掉进去了。”</p>
“歹徒第三次往外爬,又被跺了一脚,这次歹徒彻底掉了进去,淹死了。”</p>
“大家觉得,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属于什么?”</p>
大唐位面</p>
尉迟恭略带嫌弃的开口道:</p>
“这死法也太窝囊了。”</p>
“活活的被臭死了。”</p>
李世民此时笑着开口说道:</p>
“诚如天幕所言。”</p>
“众位爱卿来说说,此女子之行为,当如何论断?”</p>
长孙无忌开口道:“臣以为,当以杀人罪论”</p>
“此男子虽有歹意在前,但罪不至死”</p>
“女子虽然为求自保,推男子入坑,然而三次踩踏,实无必要。”</p>
“女子虽罪不至死,仍需严加法办!”</p>
李靖开口说道:</p>
“焉知这歹人爬出来了不会继续加害于人?”</p>
“所谓罪不至死不过是丞相大人根据律法推断而已”</p>
“如若歹人半途暴起杀人,女子如何能够抵挡?”</p>
长孙无忌反驳道:</p>
“那岂能因为有歹意就杀人灭口?如此岂不是天下大乱?”</p>
李靖怒怼道:</p>
“那是他咎由自取!”</p>
尉迟恭小声道:争什么争,不会看天幕中后世律法如何判啊。</p>
大秦位面</p>
始皇帝看着天幕一时之间也想不好该如何判断这女子的行为。</p>
只是觉得虽然罪不至死,毕竟杀伤了人命,总归是不能轻易纵放的。</p>
天幕特意提起这段内容,难道按照后世律法有不一样的结果?</p>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p>
“其实问题很简单,就是看这个女干部的行为应当被当做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p>
“如果是正当防卫,那么就是无罪,如果是事后防卫,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p>
“这个案件在当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p>
“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做事后防卫。”</p>
天幕之下,各个位面的人都懵了,什么叫第一脚是正当防卫,后面就是防卫过当?难道同一件事情做着做着就从无罪变成了有罪?这后世的律法也太奇怪了吧?</p>
大宋位面</p>
开封府尹包拯看出了其中的问题</p>
“若是此妇人一脚便教那歹人溺毙坑中”</p>
“难道也是无罪?”</p>
“杀人不偿命便罢了,居然还是无罪?”</p>
“不知这后世律法的依据究竟为何,难道也要靠皇帝的圣旨特赦?”</p>
“可子大清之后已经没有皇帝了。”</p>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p>
“各位同学想一想,什么叫危险排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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