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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赵小禹在饭店设宴,招待苏影和安于心等人。</p>
陈慧也参加了,领着刚放学的李佳铭。</p>
因为有李佳铭在场,大家就没谈论叶春梅的话题,天南海北地乱扯了一顿。</p>
苏影听说陈慧的干儿子来给她拜过年,立马来了兴趣,说这么树新风、扬正气的事,多么有新闻价值啊,怎么能不报道呢?</p>
她让陈慧在她干儿子下次来的时候,一定要通知她。</p>
张律师“痛失爱人”,情绪低落,基本不怎么说话,冷不丁地和赵小禹抬句杠,让人感觉,他和赵小禹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p>
比如,赵小禹说:“我这个人向来运气好。”</p>
张律师会说:“瞎猫总是能碰到死耗子的。”</p>
再比如,赵小禹说:“我这个人向来坦荡,有什么说什么。”</p>
张律师会说:“假如我以前不认识你,我就信了。”</p>
还比如,赵小禹说:“世事就是这样,有心栽花花不开。”</p>
张律师会说:“那还是你心术不正。”</p>
凡此种种,赵小禹也不计较他。</p>
但张律师在回答苏影的问话时,还是字正腔圆,态度端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p>
中途,赵小禹和张律师上厕所,张律师颓丧地说:“我失恋了。”</p>
赵小禹说:“大哥,你根本就没恋过好不?”</p>
“恋过,已经成功了一半了,就差临门一脚,我却闪了老腰。”</p>
“行了行了,瞧你那副没出息的样儿!”赵小禹安慰道,“哥们再给你介绍一个更好的。”</p>
“唉——”张律师低头看着泛着黄碱的尿池,“曾经沧海难为水啊!”</p>
“那不是水,那是尿!”</p>
“这是比喻。”</p>
“比喻个屁,你趴下舔舔,看是水还是尿?”</p>
吃完饭,陈慧送李佳铭上学去了。</p>
剩下的人讨论了一会儿案情,就一起去了刑警队。</p>
这个案子似乎已无悬念,根据各人的口供和证据,复原了案发时的情景,叶春梅怕是难逃故意杀人的指控了。</p>
据叶春梅本人的供述,当时冯义欲强行和她发生关系,她把冯义蹬下床后,从里屋逃到了外屋,冯义当时已终止了犯罪行为,是她一时头脑冲动,正好看见了放在案板上的菜刀,于是拿起菜刀,返回里屋杀了冯义。</p>
从刑警队出来,张律师说,已排除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可能,妥妥的故意杀人,加上叶春梅的杀人手段残忍,且在杀人后没有自首,所以情况不容乐观。</p>
李建国问:“会判死刑吗?”</p>
张律师说,现在要想办法证实,叶春梅和冯义同居,是不是受到了胁迫,两人在同居期间,冯义是不是对叶春梅进行过多次强奸或虐待。</p>
也就是说,要证实冯义是不是恶贯满盈,其行为是不是达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程度。</p>
但这些,都是软指标,不好取证。</p>
而且,两人同居了那么长时间,冯义并没有限制过叶春梅的自由,叶春梅完全可以寻求警方帮助,但事实上,她并没有,她甚至没有选择离开冯义,而是继续和他一起做传销,间接地证明,她对冯义的行为是允许的,最多是个“半推半就”的态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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