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复审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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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乙实施了援助,为什么还要判我为‘不援’呢?”</p>
“这样的判决显然是不公平的。”</p>
“我要请求复审!”</p>
室内充满了争论的声音。</p>
大部分人都认为令史昌对自己判得不公,纷纷提出复审请求。</p>
“复审”又称“覆讯”,相当于现代社会中的再次审判,即当认为判决不合理时,可以申请更高的司法部门重新审查自己的案件。</p>
《法律问答》中有相关规定:‘请求复审及代他人请求复审者,案件已判定的才可以复审,尚未裁决者也可以请求。案件判决后的复审是可以进行的。’</p>
看到大家情绪激动,令史昌敲了敲桌面。</p>
“请大家保持安静。”</p>
“哪里有什么不公平可言?”</p>
“还记得我在课程开始时说的话吗?”</p>
“此次演练虽有许多问题,但这并不是重点,关键在于通过此案件让你们理解一件核心的事情。”</p>
“那就是大秦立国的根本原则!”</p>
“现在让我告诉你为何这样判定。”</p>
令史昌面色严肃。</p>
他低着头,眉头紧锁,似乎在回想什么,“老了,记性也不行了。”</p>
“你是分对吧。”</p>
“你说判罚存在问题。”</p>
“你认为你也算见义勇为,为什么不获官府奖励?”</p>
“我来为你解释疑惑。”</p>
“因为你的‘鞫’不在其中。”</p>
“你的‘鞫’是这样的:甲伤害了乙与奋,事实确凿。”</p>
“也就是说,你也遇害了!”</p>
“你是受害者,并不是见义勇为之人。”</p>
“本次判罚本来就是为了给乙 ** 并追责凶手。古代从未有过对受害者的额外嘉奖的说法。”</p>
令史昌的解释引发了四周的一阵哄笑。</p>
奋的脸涨红得如同煮虾。</p>
他简直恨不得立刻找个缝隙藏起来。</p>
令史昌转向讲、赐等人,“对于那些直接因为害怕逃跑而接受判罚的人没有异议,而你们有意见,是因为尽管也逃跑但在事后报警,认为因此不算‘不援’,对吗?”</p>
讲、赐等数人站起身子。</p>
辩护道:</p>
“我们清楚自己无力对抗歹徒,为了避免更大伤亡,所以选择先行离去并立即报警,史子不解,为何此举还受判罚?”</p>
“请求令史大人指点。”</p>
令史昌轻轻点头。</p>
他并未立刻回答疑问,而是转向了那两位儒家人士,“你们也认为这样的判决有失公正?”</p>
文昭、沈顺应答道:</p>
“请大人解答。”</p>
“根据儒家之言:有的事该做、有的则不应为,有些是必须要做的。”</p>
“我们对该案件双方都做了必要的劝诫。如果对方接受了建议则罢了;倘若依然坚持恶行,一个普通的书生如何能阻止呢?”</p>
“我们已经尽力去做了该做的事情,怎能说我们不予以援手呢?”</p>
“这个判罚明显是错误的!”</p>
“我无法接受!”</p>
令史昌原本虚掩的眼中再次显露出锋利的目光。</p>
他冷冷一笑:</p>
“不论是否接受,那就是法律!”</p>
“按照《奏谳书》,对你们的所有行为均有对应的判定,按《法律问答》中规定作出处罚,即贼人攻击时未能救援者应当罚二甲。”</p>
“关于此惩罚的原由。”</p>
“我来说明。”</p>
“所谓的逃离报警或是直接受到劝诫其实本质上都是袖手旁观!”</p>
“并未真正为乙提供救助。”</p>
“对于乙之身亡,你们负有责任!”</p>
“即使你们争辩道自己已经报警或加以批评,在大秦国法律面前,在看到他人危险而不救的状况下,仍然要受到处罚!”</p>
“大秦国中见义勇为从未被视为选项之一!”</p>
“这是一项义务!”</p>
“或许对此要求不明白之处,但从始设立律法则明确一点——爱护民众!”</p>
《商君书·更法》:律令用来保护民众,而礼仪在于方便管理;所以,明哲的领导如果能提升国家实力便不必拘泥旧制。</p>
“因为我们有秦法。”</p>
“正因为有了秦法,大秦不允许任何冤枉,也不能让任何一个罪犯逃脱惩罚。”</p>
“所有的程序只是为了追寻公正的判决。”</p>
“你们以后必须对法律心怀敬畏,对待未来的每个案件审判都要小心谨慎,绝对不可有一丝马虎和疏忽。”</p>
“秦法光明磊落。”</p>
“听懂了吗?”</p>
众人严肃地点点头,恭敬地向令史昌作揖。</p>
“明白了。”</p>
令史昌点了点头。“好了,这一课到这里,好好想想这些话,老头子就不在这儿多待了。”</p>
“年纪大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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