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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章骑战

大不里士城东北的沙巴兰山之巅,海拔高度达到了四千八百米,乃是高加索山脉南缘之主峰,山势巍峨直入云霄。

大汉与蒙古交兵的主战场便在沙巴兰山脚下的缓坡台地,虽是缓坡,可大不里士城海拔就有千余米,随着蒙古军节节败退、汉军步步进逼,主战场的海拔高度也就逐步上移到了一千五百米左右。

这个高度说高不算高,和珠穆朗玛峰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说低也绝对不低了,泰山玉皇顶的海拔也就一千五百多米。

低海拔地区生活的人类,大约会在二千五百到四千米的高度出现高原反应,严重的会危及生命,现在汉军作战的高度离出现高原反应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将士们也就是觉得战斗中体力比平时下降得快,剧烈运动之后略有心慌气短罢了――只要没有心脏病、没有血管瘤,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可骑兵所乘的战马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汉军使用的阿拉伯马有身高腿长、血热速度快的优点,但它产自低海拔地区,对高海拔极不适应,在这方面可远远赶不上行走茶马古道云贵高原的川滇马、青藏高原的藏马、以及蒙古高原上的蒙古马。

骑兵的体重加上鞍鞯、盔甲、骑枪、战刀等装备,全重超过两百斤,本已吃力的战马还要在大负载的情况下来回奔驰,情况就变得非常不妙了。

于是第一军、金刚军负责遮护两翼的骑兵们发现,胯下的战马呼哧呼哧打着响鼻,不断掀动的嘴唇吐出黏稠的白泡子,阿拉伯马尖削的小耳朵烦躁不安的转来转去,大而灵动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偏在此时,蒙古军中牛角号呜嘟呜嘟连续响了几声,许多精锐武士斜刺里杀出,骚扰汉军两翼。

汉军步骑炮配合的方略,就是以炮兵施展远程打击,步兵作为中坚主力,而骑兵则需要掩护前两者的侧翼,避免敌骑突入步兵阵中。

所以发现蒙古军实施中央死守两翼袭扰的战术,汉军骑兵也就针锋相对的顶了上去人人平端着骑枪,骑兵们组成一长排一长排的阵列,每两道阵列之间相隔二十步的距离。

冲锋的蒙古军抵达五百米距离,骑兵营配属的牵引式三斤炮就给了他们迎头痛击,霰弹的威力很是让敌人头疼,经典的凿穿阵型那锋利的矛头也被削平了些许,从尖锐变得圆钝。

蒙古军顶着霰弹的杀伤进抵三百米,汉军骑兵第一排平端的骑枪开火了,就像一长串鞭炮在两三秒钟内迅速炸响,密集的枪声互相交迭,音波在空气中碰撞激荡,以致于足够远处大马士革城头的人们听来,就是嗡的一声大响。

而枪口绽放的火焰,和紧接着喷出的硝烟,就像一片白色的烟雾中突然迸发了连片的火海,又如同仲夏夜银河群星的闪烁。

骑枪的枪管比步枪短,有效射程也从四百米下降到三百米,但它的威力可不小,事实上由于枪管短,弹头在空中飞行的弹道,也就比标准步枪更加紊乱,这导致穿甲能力和准确性的略微下降,同时也带来了更加可怕的后果:

弹头翻滚!

定型生产前的多次试验表明,骑枪发射的子弹在接近最大有效射程的阶段,也就是两百米到三百米之间,弹头的螺旋稳定性大幅下降,那么它在射入人体之后就不能保证笔直向前的穿透,而是在人体内偏转、翻滚,尽情的释放动能,同时将肌肉、骨骼和内脏,搅得稀烂!

被第一轮排枪击中的蒙古武士,表面上看起来比中了霰弹的伤势亲得多,刚才的霰弹发射的圆球型铅弹丸,在空中就不停的翻滚,高速命中蒙古武士的罗圈甲之后,软铅制造的弹丸就像泥巴砸上了墙壁,迅速变扁、扩大与障碍物的接触面积,几乎在一瞬间释放动能,倒霉的武士就像被炸开了似的,胸前的盔甲破碎不堪,茶碗大的伤口一团稀烂。

骑枪所用窝窝头型的子弹有个尖头,而且为了保持平稳的弹道,发射后弹头就不能变形,所以在弹头里添加了锡、铜等金属让它更硬一点。

这样的硬尖弹头以螺旋、高速的动态打在盔甲上,就像金刚钻似的一钻一个小眼儿,外表上看,被射中的蒙古武士只是盔甲上多了个小指头粗细的眼儿,似乎没有什么大碍。

但正在策马奔驰的蒙古武士,身形突然一顿,然后就和袋没有生命的面粉差不多,咚的一下从马背上栽倒于地,没有抽搐、没有挣扎,死亡的过程仿佛闪电一般,还来不及让人做出垂死挣扎,就迅捷无伦的夺走了生命。

如果战后有人去做尸检,他会惊讶的发现,在尸体表面那个小手指头粗细的圆洞下面,是迅速扩大的弹伤空腔,空腔里的肌肉、血管和神经完全被绞成了肉酱,相邻的内脏也在弹头释放的冲击动能下震成了碎片,如果是胸部中弹,心脏都变成血肉模糊的一团了,这个倒霉蛋几乎是在迅雷不及掩耳的一瞬间就变成了死人……

第一排的汉军骑兵发射之后,迅速拨转马头退回装弹,而第二排的骑兵迎上,射出第二波弹雨,然后是第三排……循环往复,一旦敌人冲进,骑兵们就调转马头回撤,与敌人拉开距离,然后继续用骑枪招呼他们。

在蒙古武士射出一蓬蓬的箭雨之前,炮击和排枪直接导致射出的箭雨稀疏了不少,准头和力度也有所降低。

蒙古骑兵四处试探想找到突破口,但汉军骑兵拥有和他们相等的机动能力,蒙古兵跑到哪里,汉军骑兵也就睹到哪里,用骑枪给他们致命打击,而且汉军步兵面对蒙古骑兵的冲锋,在几波火力打击之后就不得不端起刺刀肉搏,骑兵却能凭借机动力不断回撤,保持与敌人的距离,令蒙古兵的弓箭无所发挥,自己手中的骑枪却能大展神威。

城头上观战的大不里士军民,一时间大开眼界,人们熟知蒙古人发明的曼古歹战术,就是以不断回撤的方法与敌人拉开距离,然后用强弓利箭打击敌人。这一招对付身披重甲的欧洲骑士,可是大放异彩,令多少公爵、伯爵和国王兵败身亡,骄傲的蒙古大军饮马多瑙河畔。

没成想遇上具有相等机动能力,武器射程却大大超过他们的汉军骑兵,蒙古军倒是尝到了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的苦头,纷纷被汉军射下马来,自己却连汉军的毛都没沾到一根。

即使偶尔被蒙古军逼近,肉搏中弓马娴熟的蒙古武士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他们的大汗弯刀斩不开汉军的锻压成型板式甲,只能朝咽喉、四肢上招呼,或者用战斧之类的重兵器把汉军从马背上砸下去;汉军的骑术要差一些,但共析钢调质热处理的战刀,却能轻而易举的将身穿罗圈甲的蒙古兵一刀两断。

表面上看起来,汉军大占上风,可是大不里士人没有望远镜,他们看不见汉军骑兵胯下战马血管暴起、浑身汗津津的样子,更不会听见已经有不少马儿,在痛苦的打着响鼻,体力消耗到了很危险的地步……

楚风却能在高倍望远镜中清清楚楚的看见目前的窘态,事实上他已经多次发现战马突然腿一软,将背上的主人颠下来情况。

“忽必烈不愧为华夏最凶恶、最顽强的敌人,历史上此人能令两千年来游牧民族入主中原一统江山的梦想成真,绝非幸致!”楚风喃喃的低语着,就算他身边的陈淑桢,也被炮火连天的战场吸引,没有听清夫君到底说些什么。

不过楚风马上坏笑着呲了呲牙,“可你还是逃不过失败的命运啊!被一路追赶着从大都逃到万里之外的高加索,还妄想一战翻盘么?”

情况很明显,高海拔的不利因素只能让汉军的战马不堪重负,但对于步兵炮兵并没有太大影响,蒙古军就算成功迫使汉军骑兵退后,从两翼切入汉军步兵本阵,陆猛也能在此之前构建好空心方阵,用手榴弹和刺刀迎接冲刺的蒙古武士。

以往的战例早已证明,蒙古骑兵无法对严阵以待的汉军构成致命威胁,步兵的手榴弹足以打乱他们冲锋的梯度波次,而密密麻麻的刺刀森林则是骑兵的梦魇,也许他们能撞飞几个、砍死几名汉军,但随之失去了冲刺速度的骑兵,就会被各个方向递来的刺刀捅成透明葫芦。

即便是失去了骑兵的掩护,即便是蒙古骑兵有借着山势缓坡往下冲的加速,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战局。

忽必烈的做法,无非是拉近两军的交换比,让汉军付出更大的代价而已,即便是什么也不做,汉军也将在付出较大的伤亡代价之后,取得一场血战的胜利。

但楚风并不准备用太多的人命来换取辉煌的胜利,尤其是占据了上风的前提下。

“挥动金底苍龙旗,下令撤退!”然后楚风压低了声音对陈淑桢道:“以最高统帅名义,给战马骑兵总监革职留任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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