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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珩无奈道“我看看,我方才也没怎么用力啊,没疼着吧,方才一时情切。”
此刻,查看少女的额头,空气刘海儿之下,明洁如玉,并未有红印什么。
晴雯迎着那温煦目光,尤其是近在咫尺的热气,连忙偏过螓首,说道“没有,不疼的,刚才是我走神儿了。”
“嗯嗯,下次我也不弹你了,识字罢。”贾珩点了点头,对晴雯温声说道。
“嗯。”晴雯声若蚊蝇地应了声。
之后,晴雯认字倒是没有再走神,跟着贾珩念着字音,其中,贾珩以黄麻纸写了小卡片,做猜字游戏,让晴雯来辨识,以加深记忆。
本就是小姑娘,学东西比较快,不过小半个时辰,晴雯就已认下两组卡片,十六个字。
贾珩想了想,觉得头一天还是缓一下,端起一旁的茶盅,笑道“你初学,今日先到这里。”
晴雯却还有些意犹未尽,扬起一张娇媚、明丽的瓜子脸,清笑道“公子,要不你教我写字罢。”
贾珩笑道“先认百儿八十个字,再写也不迟,没有一口气吃成胖子的。”
晴雯轻声道“公子……我想写我自己的名字,公子早上给我写的……那两个字。”
贾珩闻言,默然了片刻,温声道“好吧。”
说着,拿了一个毛笔,递给晴雯,说道“要学字,首先要学持笔。”
见晴雯伸出左手来接,看着那只指甲涂了凤仙花汁的素手,失笑了下,说道“初学蒙童,往往都喜左手书写,虽我也觉得便宜,但世人多用右手……还是用右手为好。”
晴雯撇了撇嘴,将另外一只手伸出。
贾珩先示范了下,讲解持笔要领,并说为何这样持笔,是否得力,然后让晴雯来持笔。
但学过书法的都知道,持笔动作需要多次矫正。
晴雯一开始,只觉怎么都不对,一时也有些烦躁,将毛笔重重放在纸上,气鼓鼓道“太难了,我……我……”
我了半天,迎上那双“如父如兄”的目光,愣是将“不学了”三个字给咽至喉咙中。
她本来以为这写字也如认字一样有趣,没想到她连个笔都拿不对。
她只是想写下自己的名字,怎么就这般难。
这就是初学者的心态,急于见到反馈,但世间许多事,往往都是功不唐捐,积少成多。
需要坚持而获得的成功,快乐往往能持续许久,这个就叫延迟满足,相反乐一样的快乐,廉价而短暂。
贾珩想了想,拿起毛笔,轻笑了下,说道“拿笔真没有你刺绣拿针难,你别这么急躁。”
晴雯抬眸看着少年,将脸蛋儿扭过一旁,贝齿轻咬下唇道“公子,是我,是我……太笨了。”
贾珩笑了笑,道“心灵手巧的晴雯,怎么会笨?”
贾珩想了想,轻声道“要不先带你写几个字吧,找找感觉。”
说着,拿起毛笔,抓起晴雯的右手,将毛笔塞进少女手中,在少女羞涩与惊讶的目光中,握持住笔杆,向那黄麻纸上写去。
“晴雯。”
定定看着黄麻纸上书写的字迹,感受那掌心传来的温厚,晴雯一时顾不得羞涩,喃喃道“这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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