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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时间,兰心蕙的病症明显有所好转,老向导夫妇送来的沙蝎王确实对于妇人身上的病症有奇效。见兰心蕙已无大碍,王源便也放下心来,决定去瞧一瞧那盐湖。
老向导三日前已经回雅州乡下去了,王源请他在雅州准备好骆驼清水干粮帐篷等一切进沙漠的事宜,并在雅州等待自己。按照老向导的要求,王源只选择了公孙兰一起同行,包括亲卫在内一个都不许同行。这是为了避免被野牛城的吐蕃兵马发现行踪,人越少越容易藏匿踪迹。公孙兰是最佳的搭档,即便碰到小股的吐蕃兵马,公孙兰也能助自己一臂之力解决危机。
另外,此事在目前而言应属绝密,王源可不想让自己想打食盐专卖的主意这件事传的满城风雨。所以,即便是宋建功刘德海柳钧等心腹之人,王源也没告诉他们此次离开成都的真正原因,只是告诉众人自己想出去散散心,交代他们各司其职管好剑南道的事务便可。众人虽有些疑惑,但大帅的事情也没人管的着,而且各人手头一摊事忙的够呛,倒也并没有多想。只是柳钧问了几句,没有得到答案便也罢了。
八月初四一早,告别了妻妾和新生的女儿,王源和公孙兰出了成都前往雅州。两人的马匹脚力甚快,天黑之后便已抵达了雅州南十里的老向导夫妇居住的小村落中。在村中留宿一夜,次日清晨,三人出发往西前往沙漠边境。老向导准备的很充分,因为这一次距离甚远,所以借了四匹骆驼驮着水囊干粮和帐篷等物资,足够此次的来回。进沙漠之前,老向导不厌其烦的将进入沙漠中要注意的事项再说了一遍,神情言语之中,对此行甚是小心在意。
跨越二十余里的戈壁之后,正式进入沙漠地带。虽然有过一次进沙漠的经验,当再次踏入这片死亡之海时,王源还是觉得有些吃不消。时至八月,虽然盛夏接近尾声,但沙漠中的气温之高令人发指,整个沙漠地表像是一座无边无际的大烤箱一般,加之砂砾随风飞舞,让人无法呼吸。身上永远是汗水和砂砾的混合物,简直如同行走在地狱之中。
王源和老向导倒还可以带着遮阳的斗笠,敞了单薄的上衣散热,可苦了公孙兰。她是第一次见识沙漠之地的恶劣,又为了不让抵御沙土和害怕晒黑将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连脸上都带了面纱,可以想象她忍受了多么严酷的酷热。从她沉重的喘息里可以听出她是非常痛苦的。
王源有些后悔,也许不该带公孙兰一起来,让女人受这样的苦楚,着实有些于心不忍。但公孙兰连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长久以来养成的坚韧沉静的性格让这个女子虽看似如弱柳一般不经风雨,但其实却韧性十足。
因为是月初,月亮尚无光亮,到了夜晚四下里黑漆漆的不辨方向,所以白天休息晚上赶路的策略无法实施。不得已,为了避开正午的阳光,三人只能采取天亮时赶路,到巳时太阳猛烈起来的时候便寻找沙丘的阴凉之地歇息。到了傍晚,暑气渐消,便再次赶路疾行一段,直到日光消逝,夜色浓重时再次停下来休息。这样一来,一天大概只有四个时辰赶路,剩下的八个时辰,要么便是在酷热的帐篷里休息,要么便是无聊的看着沙海发呆。且这种不规律的作息也大大的影响三人的体力,让三人都精疲力竭。气氛也很是沉闷。
为了打破这种沉闷,休息的时候王源便说些在公孙兰和老向导看来稀奇古怪的事情给他们解闷,缓解这种沉闷无望的气氛。
“有一种东西名叫手机,两人各执一只,拨号应答,远隔千山万水之外,能听到对方的声音,清清楚楚,如在眼前说话一般。现在要是有这么个东西,我便可和咱们家的千金大小姐说话了,哪怕是听她哭叫一声也是好的。”
王源靠在热烘烘的沙子垫高的枕头上,嘴巴里咬着一根沙漠中的枯草,微笑着说出这样的话。老向导愕然以对,公孙兰嘴角溢出一丝笑意来,对于王源这种胡说八道的行为,公孙兰已经司空见惯了。又一次王源还告诉自己,有一种盒子,里边可以有小人唱歌跳舞演戏,人在盒外观之,如身临其境。公孙兰平日听到王源这样的胡说八道几乎都是不搭理的,但现在左右无事,知道王源是找话题解闷,也不放应和几句。
“你说的那是千里传音术么?我只听说上古有奇侠会此秘术,但其实,连我也不信的,你倒是信了。”
“不是千里传音,是科技。是手机。这么大小的一个方盒子。懂么?”王源比划着。
公孙兰见王源一本正经起来,终于置之一笑,扭头去整理被太阳烤的有些干燥的长发。
“手鸡?那是什么鸡?可以家养么?科技又是什么东西,能吃么?大帅说的这些话怎么老汉我这辈子都没听说过。什么方盒子能相互说话?那不是成了妖怪了么?”老向导愕然道。
“老伯,莫听他胡说,听多了这些话,你会发疯的。”公孙兰笑道。
王源叹了口气,眼望帐篷顶上的一只不畏酷热爬来爬去的飞虫,自顾自道:“有一种东西名叫飞机,可以数百人坐在其中,旦夕之间飞跃百里之地。若是有飞机就好了,咱们也不用在沙漠中受跋涉之苦了。从雅州到盐湖一个时辰也要不了。哎,可惜了。”
老向导的脸色变了,对着公孙兰道:“公孙姑娘,大帅好像是热毒上脑了,实在不成的话,咱们还是退出沙漠吧,老朽可担不起这个责任呢。热毒上脑需要立刻医治,否则会变成白痴的。”
公孙兰忍住笑,摆手道:“老伯不要担心,我会治热毒,您回帐篷歇息一会儿吧,一会儿大帅便好了。”
老向导满脸忧色的离开,公孙兰看着王源道:“哪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身边人听了也就罢了,这老伯听了岂不是要发疯?来,擦把脸,喝点水,闭上眼睛睡一觉,离傍晚还有几个时辰呢,虽然热的难以入眠,但也要养足精神,不要胡说八道了。”
公孙兰递过润湿的丝巾去,王源将湿漉漉的丝巾蒙在脸上,伸手摸索着抓住公孙兰的手掌握着放在胸前,闭目休息。公孙兰叹了口气,盘腿闭目入定打坐。
艰难的走了五天之后,接近了野牛城的范围。自从上次野牛城的吐蕃兵遇到了大唐兵马的事件之后,野牛城的守军明显加强了警戒巡逻的频率和范围。离野牛城十五里的地方,王源等人差点遭遇到了小股的骆驼骑兵。若不是及时发现,躲避在一座沙丘的背后,怕是便要遭遇到了。
三人加了小心,在冲野牛城之北的沙漠绕行的时候,老向导表现出了他的经验丰富。他在最后两头骆驼的尾巴上绑上了沙漠中的一大捆枯树枝,这样在三人走过之后,后面的树枝将马匹和骆驼的脚印清扫的干干净净,此举对于隐匿行踪绝对是有效的。否则很有可能虽然人没被发现,但被巡逻的骆驼骑兵发现了脚印,还是会追击而来,造成巨大的麻烦。
已经到了六月初十,夜间也有了新月照亮,虽然不够明亮,但已经足够能老向导辨别方向了。所以三人一鼓作气从傍晚走到月亮落山,沿着野牛城北边走了一条斜斜的角度,直奔盐湖而去。次日清晨,在晨曦中又走了一个时辰之后,翻越一座沙丘之后,三人终于看到了在沙漠中的那座无边无际的盐湖。
整座盐湖浩大无比,远远望去,盐湖周边数里之地都被一层白色反光的硬壳包裹着。在阳光下光线反射的如同一面巨大的镜子。湖心中是一汪白水,闪耀着刺目的波纹。整座盐湖静如死寂的躺在沙漠之中。湖水和湖岸上一丝绿色也无,不见一根青草和树木,更不见一只活物的踪迹,倒是在湖滩的白色硬壳上,能看到动物留下的累累白骨,巨大空洞的头颅躺在地上,早已不知死了多少年。
“终于到了,就是这里了。”老向导松了口气道。
王源点头道:“找个地方扎营,吃点东西喝点水,然后我们去好好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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