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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莽政权不得人心,朝纲混乱,再加上近些年天灾不断,民不聊生,叛乱四起,北有赤眉军作乱,南有绿林军作乱,在刘歆看来,王莽的皇位也快坐到头了,而自己谋取皇位的机会已近在咫尺,在这个节骨眼上,天下只能有他一个刘秀。
荆州,南阳郡,蔡阳县,县城集市。
“让开、让开!”两名衙役一边大声嚷嚷着,一边横冲直撞地往前走着。
正所谓民不与官斗,集市上的百姓们招惹不起衙役,吓得纷纷向两旁退避。
两名衙役穿过集市,来到城门附近,将一张白布告示悬挂在城墙上,而后两名衙役分别站于告示的两旁。
附近的百姓们纷纷围拢过来,一个个点着脚尖,伸长了脖子,好奇地看着告示中的内容。
在围观的百姓当中,有一名穿着粗制布衣布裤的青年,他看起来也就二十左右岁的样子,身材修长,七尺开外,相貌也生得极好,浓密的眉毛斜飞入鬓,下面一对虎目,炯炯有神,容貌俊秀,又不失男儿的阳刚之气。
虽说青年穿着普通,一副干农活的打扮,但他身上却流露出与其穿着不相符的儒雅之气。
和周围的人一样,布衣青年也好奇地看着刚刚张贴出来的告示。
告示是一份缉捕文书,上面还有被缉捕之人的画像。
看画像,此人相貌平平,比较特别的是,额角有一道醒目的斜疤。
向下看,有详细的介绍。犯人名叫龙渊,年纪不详,籍贯也不详,不过悬赏却高达五千金,其罪名是行刺天子。
看着交头接耳的百姓们,站于告示旁的一名衙役清了清喉咙,大声唱吟道:“逆贼龙渊,趁陛下出游之际,欲图谋不轨,实属大逆不道,十恶不赦,凡检举此贼者,可领赏五千金!”
“五千赏金啊?”很多不识字的百姓听闻五千金这三个字,皆瞪大眼睛,咋舌不已。
“你还是别想了,人家都敢行刺天子,还能被你检举了?”
“说的也是,可是五千金……”
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那名布衣青年目不转睛地看着告示中的画像,心中不由得暗暗感叹:大丈夫,当如是!
就在他心中感慨万千之际,在他的背后无声无息地走过来一人。
这人中等个头,体型粗壮,衣着很普通,短衣长裤,裤腿挽起好高,下面穿着草鞋,头顶戴着草帽,看样子,和进城赶集的农民没什么区别。
他低垂着头,状似随意地走到布衣青年的背后,他的双手放在身前,右手不留痕迹地摸入左衣袖的袖口内。
在他的左衣袖里,暗藏着的是一把锋利的匕首。
就在他将袖口内的匕首一点点抽出来的时候,在其身后突然有人大声喊道:“阿秀!”
这突如其来的一嗓子,把那人吓了一跳,抽出一半的匕首立刻塞回到袖口当中,然后若无其事的看着告示。
恰好这时,那名布衣青年转回身形,他并没有看到身后之人收刀的动作,只当他和自己一样,是围观告示的路人。
布衣青年的目光越过他,看向呼唤自己的人。看清楚来人,他喜形于色,快步走了过去,又惊又喜地说道:“大哥!”
被他唤做大哥的汉子,三十左右岁的年纪,身材魁梧,虎背蜂腰,向脸上看,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相貌堂堂,带着一股粗犷之气。
“大哥,你怎么在城里?”
“我进城见了几个朋友。”
布衣青年名叫刘秀,字文叔。魁梧大汉名叫刘縯,字伯升,是刘秀的亲大哥。
看眼刘秀空空的双手,刘縯问道:“又来集市卖粮了?”
刘秀含笑点点头,又特意拍拍腰间鼓鼓的钱袋,说道:“价钱还不错!”
刘縯摇摇头,颇感无奈地说道:“眼下天灾人祸,大多数人都已经吃不饱饭了,你倒好,竟然还有余粮拿到集市来卖钱。”
别看刘秀身上带着书生的儒雅之气,可他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但他身上的儒雅之气也不是凭空来的,相对于其它的农民而言,刘秀算是农民中的高材生。
他在长安上过三年太学,学的是尚书。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上过全国顶尖级的学府,学的是尚书系。
按理说,上过太学的,出来之后都能在朝廷里某个一官半职。
可惜的是,刘秀没有赶上好时代,当今的朝廷是王莽建立的新朝。
王莽称帝后,大大放宽了太学的入学标准,导致太学生数量激增,原本毕业之后,朝廷都能给太学生分配工作,可现在已没有这样优厚的待遇了。
只有那些有权有势有背景的太学生才能在朝廷中某个官职,像刘秀这种没家世、没背景又没门路的三无太学生,毕业之后也只能回家种地。
不过刘秀的三年太学也没有白念,他的地种技术的确实好。
眼下南阳郡大旱,别人家的庄稼都枯死了,而他种的庄稼,每季都能有不错的收成,不仅能自给自足,还能有余粮拿到集市卖钱。
如果按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的话,刘秀将来很有可能会成为全国最顶级最有专业素养的农民,但时代的大潮并没有让他在这条专业农夫的大道上一直走下去,而是让他走上了一条只能进、不能退的艰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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