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大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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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还在皇宫,萧茹瑾曾背着别人给未出世的孩子缝了几件衣裳。</p>
蝉茗就这样好奇地蹲在萧茹瑾身旁,仿佛没有见过。</p>
萧茹瑾一时兴起,便为对方缝下了这根金丝红发带。</p>
从那以后蝉茗无论走到哪里,头上系着的永远都是这根发带。</p>
萧茹瑾将发带紧紧的捏在手里,笃定这并不是仿品,而就是萧茹瑾亲手所做的那根发带,因为上面甚至还有熟悉的磨损。</p>
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在这个原本的发带上,多了一个像蝎子尾巴似的标识,像是图腾?</p>
回到客栈之后,偷吃小贼被捆在一边,萧茹瑾问陆辰。</p>
“当初你和你主子来到我一次的现场时,可曾见到其他人?”</p>
陆辰挠了挠头一脸疑惑,“当时死了不少刺客,我和主子就光顾着救娘娘你了,至于你身边那位侍女,当时我检查过,确定是没有气了。”</p>
盛亓知道萧茹瑾对身边的人格外的有感情,所以特意吩咐了陆辰查看一番,确认只有萧茹瑾一个活口之后才离开的。</p>
说到这儿,陆辰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升了起来,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p>
“小姐你别吓我!你的意思是,本来死了的人,现在又活过来了!”</p>
“甚至就是我刚才追的那个小贼!”</p>
陆辰十分夸张的抱了抱胳膊,萧茹瑾一个刀子眼斜了过去,“别一惊一乍的,作为首席侍从,你就这点功夫吗?”</p>
人来了都不知道?</p>
这的确是陆辰失职了,陆辰顿时咬咬牙半跪在地上,请萧茹瑾责罚。</p>
萧茹瑾摆摆手,将发带给揣到怀中,随后走向一旁的女子。</p>
刚才萧茹瑾就仔细的观察过,南疆人的皮肤本身就偏白,这小女子的皮肤更是白里透红,双手细长,不像是干过活的。</p>
身上的衣物从料子到首饰,无一不是金贵之物。</p>
来头不小,怎么沦落到要偷吃东西度日了。</p>
“说吧,你叫什么名字。”萧茹瑾一把将对方口中的白布给扯落。</p>
女子连忙咳嗽,似乎被自己的唾液给呛到。</p>
一双眼睛红红的朝萧茹瑾望过来,随后又看着一旁的陆辰。</p>
如此值得怜香惜玉的场面,在场的两人都铁石心肠,毫不动容。</p>
女子只好叹息一声,“我叫小七!”</p>
“你们叫我小七就好了,因为我在家里排行老七,而且平时也非常喜欢吃去七莲子羹……”</p>
唰的一声!</p>
陆辰拔出腰间的剑,剑尖抵着小七的喉咙,“别说废话,说重点!”</p>
女子垂泪欲泣,可怜兮兮,“我是个可怜的人,被家里嫁给又丑又老的老头子,我不愿意便和情夫私奔,没想到我那前夫不是个靠得住的。”</p>
“将我给骗出来之后,花光了我身上的盘缠,甚至还要将我给卖了,我拼了命才逃出来,打算回家去……”</p>
小七停顿了一下,可怜的看着萧茹瑾,妄想引起萧茹瑾的同情,毕竟萧茹瑾是女子,又是这里话语权最高的人。</p>
“我的命真苦,姐姐可是觉得我可怜?”</p>
不过小七的如意算盘算是打空了。</p>
萧茹瑾的嘴角微微扬起,略带嘲讽,“可怜倒不至于,但蠢一定是真的。”</p>
反抗家族联姻可以,和男人私奔可以,但不能和男人私奔的路上,还要花自己的钱。</p>
甚至等到钱都花光了,要被卖了才反应过来。</p>
小七听到这话,心都碎了,不可置信的看着萧茹瑾,觉得萧茹瑾实在冷酷。</p>
小七咬了咬牙,像是豁出去了,“我身上这些东西都不能卖,一旦卖出去,我家里就会找到我,我爹爹会打死我的!”</p>
这话是解释了,为什么她浑身上下都是贵重的东西,却不能够拿去换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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