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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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镇北夫人府。</p>
这是女帝御赐给叶念惜的一座府邸,按照京城六品官员府规格建制,占地四亩,十分豪华!</p>
唐晓慧刚刚从缝尸街搬入其中,也算是依靠着女儿,飞上枝头变了凤凰,成了京城贵妇,坐在中堂,锦衣华服,侍女伺候,好不快活!</p>
叶念惜从鸿胪寺回来,第一时间就是找母亲询问:</p>
“母亲,昨日那根千年人参,来的公公到底是说赏赐给谁的呢?”</p>
唐晓慧见到女儿下朝之后,竟然第一时间来询问这件事,也不免皱了皱眉:</p>
“自然是赏赐给你弟弟的。”</p>
“赏赐给我哪个弟弟?”叶念惜继续追问。</p>
唐晓慧面露不悦:“你现在,还有哪个弟弟?自然是浩墨!”</p>
“不,那份不相认的血书,昨夜之前并没有签!”叶念惜依旧是追问道:“母亲!那公公到底是怎么说的!”</p>
“那公公说,陛下御赐千年人参,赏给叶氏大郎!叶氏大郎,那不就是我的好大儿浩墨嘛!”唐晓慧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说道:“况且,陛下赏赐千年人参这等灵物,不是给状元郎,还能是给一个贱籍缝尸匠么!”</p>
“母亲!叶氏大郎,不就是叶千玄吗!”叶念惜咬牙:“今日陛下,已经向我言明了,那千年人参,就是赏赐给千玄的!”</p>
“母亲,咱们背着人家吃了人家的圣赐,还冲人家发火,这合理吗?”</p>
唐晓慧眼神有些躲闪,但是想了想之后,又分辩道:</p>
“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我是他母亲,他都是我生的!我自然有处置他所有东西的权利!”</p>
“叶千玄只是一个贱籍缝尸匠,要千年人参有何用?”</p>
“你归来省亲,浩墨又正值入朝用脑之际,我这年老体衰,他孝敬咱们三个一根千年人参,怎么了?”</p>
这话确实合情合理。</p>
只是……</p>
“母亲,他也是你的亲生儿子啊!”</p>
“哪怕是您要他拿出千年人参来供一家人吃,也好歹等人家回来一起坐在桌上吃吧!”</p>
“可您当时为何骗我,这是小弟赏赐,千玄又外出缝尸了呢?”</p>
叶念惜一字一顿的质问,心里早已经一片冰冷,整个人只觉得心酸无比。</p>
她从没想过,叶千玄竟然如此不受母亲待见!</p>
母亲从来没有把叶千玄当“叶氏大郎”过,因为在母亲心中,只有一个儿子——叶浩墨!</p>
“他区区一个贱籍缝尸匠,有什么资格和咱们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唐晓慧冷声反问道。</p>
这一刻,叶念惜感觉到一股刺骨的冰冷:“他也是您的亲生儿子,是母亲您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儿子啊!”</p>
“对啊!所以我处置他的东西,有什么问题?”唐晓慧又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接着说道:</p>
“再说,他一个缝尸匠,终日与尸体为伍,千年人参本就无用,让他吃,他吃的明白吗!”</p>
“母亲,您一口一个缝尸匠,可他不是为了养家,才甘愿入的贱籍吗?”叶念惜心中一片悲凉。</p>
“为了养家?呵呵!他不过是为了攒钱更好做那夏若曦的舔狗才做的缝尸匠,与我们无关!”</p>
“做缝尸匠这七年,他一共只给家里过二千两银子!”</p>
“其余的都给夏若曦了!”</p>
“我这里都是有账本的!”</p>
唐晓慧讥讽的说道。</p>
“母亲……你从未与父亲出过缝尸的活,看来对于缝尸匠的行当,了解并不深……”叶念惜心中已经是彻骨的寒意:</p>
“父亲一直在剑气长城根下缝尸,因为风险较高,尸体较多,所以年收入可达二千两白银!”</p>
“可千玄一直在京城内缝尸,因为风险较低,尸体较少,年收入顶多六百两白银。”</p>
“也就是说,千玄七年所赚四千二百两白银,已经给了家里一半了!”</p>
“再加上他会给夏若曦的一半,千玄只剩下了二百两白银,过活了七年……”</p>
二百两白银,过活七年啊!</p>
一年平均不到三十两白银!</p>
在这物价奇高的东周京城,去酒楼吃顿饭都一两白银的支出下,叶千玄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清苦生活,过活这七年的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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