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阵莫回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四十三章 吃肉,我的抗美援朝,上阵莫回头,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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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才不去管什么狮子和兔子的勾勾搭搭。我现在要做的,是吃第三碗肉!</p>
炊事班的程班长乐呵呵给我把肉盛满,还笑着说:“能吃就多吃点,能吃就多吃点。我就喜欢你们这些年轻小子,嘿,饭量就是好!”吃饭的时候,是最能体现中国南北方差异的。这次合编之后,我们连里超过一半的兵都是南方兵。当然这个南方是对于我这个西安人而言的,对于赵德树来说,全连人都是南方人。</p>
南方人饭量要比北方人小得多,吃饭就能看得出来。北方兵吃饭吃菜都是大口朵颐,一碗不够还要两碗,饭量大的还得第三碗。南方兵吃饭要秀气许多,而且一般一碗饭菜就能吃饱。</p>
不过南北方兵的这个吃饱也是相对的,南方兵一碗吃饱,可是半天就饿得不行,而北方兵一顿饭扛上一两天都不是事儿。</p>
每个人都极为珍惜这次的肉菜,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下一次这样美食一顿,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甚至,自己能不能活到下一次这样大口吃肉的时候。</p>
赵德树说道:“在俺老家,猪肉白菜和粉条子一起加了酱油炖,那才叫一个香。”</p>
但其实这个东北佬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老家了,鸭绿江北岸的营地,就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唯一一次回到东北。我知道,他想家乡,尽管他的家里已经没有亲人。他的亲人早就在战乱中,全都离世。赵德树已经五十岁了,头发都是花白。他曾经说过,他们老家讲究落叶归根,不管漂泊多远,老了都要回去。</p>
我说:“在西安,那炖的八成是羊肉或者牛肉,羊肉和牛肉比猪肉更香。不要白菜,就萝卜和羊肉炖,也不要酱油,就撒点盐,羊肉本来的香味儿就能出来。肥嫩的羊肉配上一斤白酒,简直是世上最享受的事儿。”</p>
吴翔缩了缩脖子怯怯说道:“继忠哥,你酒量那么好啊!能喝一斤?”</p>
我点了点头:“差不多吧。”</p>
小吴缩了缩脖子说:“我……我酒量才二两多。”</p>
李潇鄙视吴翔说:“二两那是喂鸡,我能喝半斤。”赵德树鄙视地说道:“半斤一斤的,那都是喂鸡,俺们东北老爷们儿三斤起步。”</p>
我说道:“其实我就是说说,屋里头穷,吃不起肉的。我只是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我父亲会这样炖肉吃。”</p>
赵德树说道:“小葛,啥时候有机会了跟俺整两口,灌死你个小犊子。才十七八岁就一斤酒量,你不错。”</p>
说着话,赵德树瞅了瞅臭不要脸的,跟我说道:“李建坤这蹩犊子玩意儿,不成事儿的东西,二三两的酒量简直是小鸡啄米,不痛快。”</p>
臭不要脸的说道:“你他娘的酒瘾犯了就酒瘾犯了,跟老子有啥关系?”</p>
赵德树说道:“咋样,小葛。”</p>
我说:“能成,仗打完了,我好好跟你喝,舍命。”</p>
赵德树笑着说:“哈哈,西北人好汉子,我喜欢!到时候我要到你们西安去吃你们的肥羊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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