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九十章 分开搞,七零宠婚,嫁给第一硬汉,紫云飞,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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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娘带着女儿敬了救命恩人的酒,给女儿挟了两片肉,吃了一个馒头,再说了些感谢的话,就带着苏小玲走了,将这儿离给四个大小伙儿。</p>

别人将兰勇当傻子,兰勇自个儿也当自个儿是傻子。</p>

他又不喝酒,这么多肉这么多菜不吃就是真傻子了。</p>

反正高队他们的谈话自己也不插话,埋头苦干就行。</p>

“真羡慕勇娃子。”</p>

几杯酒下肚,苏勇就有点情绪外露了,看着兰勇胃口好身体棒忍不住说出了口。</p>

兰勇……差点被一个馒头噎死了。</p>

伸了伸脖子才将馒头咽下去。</p>

“你羡慕他什么?”高志远其实也羡慕,这臭小子天天围着大表姐转,大表姐不仅给他煮饭还洗衣服,前天还看到大表姐亲自给他理发,大表姐的眼神可温柔了。</p>

狗日的,脑子不好使,福气满满的。</p>

“羡慕他不用管肩膀上的责任和担子,不用处理婆媳关系,不用两头受气。”</p>

啧……这话说得。</p>

陈俊突然间同情起他来了。</p>

那啥,他就说嘛,不结婚总有不结婚的好处。</p>

“我爹死的时候我才十岁,我二弟八岁,我三弟六岁,我小妹才三岁。我爹死了第二年,我三弟因为生了一场病没了,我娘抱着我三弟哭了一宿,那场景我还记得一清二楚。”</p>

“我说我不读书了,我要去挣工分,我娘打了我一顿,说我是老大,一定要有出息,有出息才能照顾弟弟妹妹,除非她死,否则再苦再穷也得去读书。”</p>

“我读书晚,读完初中都十八岁了,一是家里穷确实没钱读书,二是我没脸再读了。那时候,才十一岁的小妹辍学了帮着娘做工分操持家务,家里有好吃的都先供我吃,娘说读书费脑子……”</p>

高志远……苏大娘把重男轻女说得那么清新脱俗。</p>

不过,他觉得这话挺熟悉的,那啥,自家娘不也这样吗?</p>

好吃的都往高思文碗里放,也说高思文读书厉害,读书费脑子要补充营养。</p>

有一次她给高思文舀了饭,饭上有青菜,高思文不愿意吃青菜,把自己的那碗抢了去,自己吃他那一碗吃着吃着发现青菜上有条绿油油的猪儿虫,知道高思文是故意的他淡定的把猪儿虫扔了继续干饭。</p>

结果老娘出来看到他端的碗脸色都变了,直接上手抢了给高思文。</p>

高思文不要,高志远也很气,同样是她亲生的,吃哪一碗饭有区别吗?</p>

抢过来继续扒拉,才发现真的区别很大:那碗饭下面卧了两个煎蛋。</p>

高志远又去高思文手上端的那碗饭去扒拉,底下什么都没有。</p>

他老娘还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高思文读书好,费脑子,就是要多补。你整天精力好,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不用补了。</p>

老人们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殊不知手心的肉真的更厚。</p>

苏勇家里苏勇就是手心上的肉,自己家,高思文是,那啥,真的没有一碗水能端平的家庭。</p>

“我参军入伍了,我二弟十六岁去当了木匠学徒,我们家的工分做不够,娘就和小妹起早贪黑的去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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