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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下午两点多,阿布上楼给陆征送小黎吧的咖啡和甜点。</p>
陆征问:“宋好运呢?”</p>
“好运姐请了一周的假,说是亲戚过来南溪了,要陪亲戚玩几天。”阿布把咖啡放下。</p>
“亲戚没住好运来?”</p>
“住茗山家那边。”阿布说道:“这个亲戚好像不知道好运姐是好运来民宿的管家,听西子和旭哥说好运姐是昨晚在小黎吧喝酒碰到的他们,说是什么远房弟弟。”</p>
阿布走后,陆征点开宋瑾的微信,看到她今天更新了朋友圈,是在先锋书店和一个很帅气的小男生多张合照,配了段文字:【时间过得好快,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比我个头都高了;他说以后会保护好我这个姐姐,不让我再受任何欺负。】</p>
放大她的照片,虽然戴着眼镜,还有妆容遮住,通过她浮肿的眼袋还是能看出来她曾哭过。</p>
……</p>
晚上宋瑾在小黎吧请时天和他的同学喝酒,让康旭调点果酒,不让他们这帮小孩喝太烈的。</p>
这些小孩跟着她逛了一天,也都跟她熟了;她性格好,长得漂亮,出手还大方,几个人都是一口一个好运姐叫着。</p>
时天不愿意了,“这是我一个人的姐,你们别跟我争。”</p>
宋瑾宠溺的揉了下他的头,“喝完直接回茗山家住,帐挂姐名下,不要玩太晚,姐累了,跟你们年轻小孩不能比,得先回去休息了。”</p>
时天出来送她,问她准备什么时候回江城。</p>
她扭头微笑:“等你哥把我忘记的时候我就回去。”</p>
扭回头,看到陆征。</p>
宋瑾根本不在乎他是不是听到了自己刚才答的那句话,没像过去那样跟他打招呼,完全将他无视的从他身边走过。</p>
小黎吧到好运来五分钟的路程,这五分钟里,宋瑾知道身后有人跟着,更知道是陆征,奈何她一点都不想再跟这个男人有任何瓜葛,一路上她都装作全然不知。</p>
直到进了好运来的院子,手腕突然被陆征抓住。</p>
往回收手的时候用的劲儿过大,蕾丝护腕离手,手腕上狰狞的疤痕露出来,从没在任何人面前如此出丑过,一股自卑心理在心里开始扩散,宋瑾条件反射的护住手腕上的疤,抬头看向陆征;他那眼神,明显是看到了。</p>
只开了夜灯的客厅里,气氛中增添了些许压抑。</p>
在前厅看到宋瑾手腕上的那道长长的疤痕,陆征陷入许久的沉默;他想吸烟,发现烟盒已空;没什么烟瘾,应酬的时候才吸几根,有时候一个月还吸不完一盒。</p>
自从来到南溪古镇住进好运来认识宋瑾,他平均两天一包烟,尤其这几天,吸得更猛,叶修言给他带来的几盒烟都已经吸完。</p>
宋瑾主动打破这种沉默:“我应该早点让你看的。”</p>
只当他是嫌弃,向他道歉:“对不起,吓到了你。”</p>
不想再自取其辱,她转身离开。</p>
陆征大步走过去抓住她手腕,把她用力摁住怀中。</p>
被他抱住的这一瞬间,宋瑾眼泪破防,“我以为你也嫌弃我……”</p>
“也”这个字,表示她过去曾因这道疤受尽非议和轻视,尤其还是来自最亲近的人;她这种性格,不会在意他人的眼光和言论,能让她在意的,只有身边人,结合二人目前的关系,陆征判断出那个人是时律。</p>
拉起她的手,陆征低头亲吻她手腕上的这道疤痕,用实际行动告诉她:从未嫌弃。</p>
被他这样一亲,宋瑾眼泪流得更凶,“陆征……”</p>
她不知道该形容如何此刻的心情,有感激好像也有感动,把手收回来,捧起陆征的脸,仰头含住他的唇亲吻,亲吻的同时手向下解他皮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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