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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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笑盈盈地说:“你这儿我都熟了,助理也放心,就放他去忙别的了。大陆的同志在呢,他们开车送我到楼下,只是没跟上来。”</p>
陈峰摇了摇头,“再熟也得小心,你现在可是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舆论压力可不小。”</p>
他心里暗自庆幸,幸好现在大陆娱乐圈还没那么复杂,没那么多狗仔队。回想起刚才门卫老张那一声“老板娘”,陈峰不禁打了个寒颤,心想这要是在网络时代,自己恐怕早被粉圈挂起来,骂得体无完肤了。</p>
邓丽君坐在沙发上,高跟鞋一蹬,开始揉着自己的小脚,“哎呀,累死我了。我怕啥?我是这厂的股东,来自己厂里还能传出啥闲话?”</p>
说到这,她忽然话锋一转,嘴角勾起一抹笑,“不过,话说回来,湾省那边可有不少关于你的传言哦,陈峰。”</p>
陈峰一愣,“说我?说我啥?”</p>
邓丽君眼里闪过一丝狡黠,“说你呀,怀才不遇的音乐才子,被埋没,音乐理想无法实现,只能在这酒厂里挖酒槽。多亏了我来大陆投资,才把你给‘挖掘’出来,然后就有了《甜蜜蜜》嘛!”</p>
陈峰一听,差点没忍住笑喷出来,“我?我堂堂一个大厂长,创业先锋,在你们那边竟然被传成了挖酒糟地?”</p>
邓丽君却笑得前仰后合,“哎呀,这也说明你的《甜蜜蜜》深入人心嘛,大家这才对你背后的故事好奇。”</p>
陈峰翻了个白眼,“得了吧,这种‘深入人心’我可消受不起。还是说说正事吧,你这次来,到底是为了啥?”</p>
邓丽君从包里麻利地抽出几张纸,轻轻放在陈峰的办公桌上,语气直截了当:“签了吧。”</p>
陈峰疑惑地拿起纸张,扫了一眼,惊讶地发现这竟是邓丽君工作室的股权证明文件。</p>
他猛地抬头,满眼不可思议:“你这是……从公司独立出来了?”</p>
邓丽君轻轻摇头,笑容里带着几分坚定:“没有,公司当年在我默默无闻的时候签下我,我怎能一火就忘本呢?但这并不妨碍我拥有自己的工作室。我还是公司的艺人,有作品也能跟他们合作,双赢,何乐而不为?”</p>
陈峰听后,恍然大悟。</p>
这确实是娱乐圈里常见的模式,对于那些名气大到足以与公司平起平坐的明星,双方往往会选择合作,共享资源,共谋发展。</p>
邓丽君这一步,无疑是她事业腾飞的证明,她已不再是单纯被公司驱使的打工人,而是成为了能够与公司并肩的合伙人。</p>
只是,她自立门户还给自己留股份,这份慷慨与信任,让陈峰心头一暖。他连连摆手:“这我不能要。”</p>
邓丽君见状,猛地从沙发上站起,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清脆响亮。</p>
她几步走到陈峰面前,手指轻敲着文件,语气坚决:“不要可不行!当初你赠我酒厂股份,我何时有过半分推辞?如今,我不过是按甜蜜蜜的销量歌曲分成,换你工作室百分之十股份,这已是我占了便宜。”</p>
陈峰苦笑:“话不能这么说,那时你已是明星,我用你的漫画形象做广告,其实是占了你的光。”</p>
邓丽君说:“那就让我‘占回来’呀,我给你股份,以后还得‘压榨’你为我写歌呢。怎么,你还要跟我计较不成?”</p>
望着邓丽君那认真的模样,陈峰不禁笑了,笑得释然:“好,那我便当你的股东,咱俩算是互相持股了。”</p>
言罢,他不再犹豫,拿起笔,在文件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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