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以牙还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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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明月打了个响指,“先小后大,从两个帮凶开始。”</p>
段晓棠提了一个奴仆上来,林婉婉揭开一个小瓶子,浓烈的气味将人熏醒。</p>
祝明月略略抬眼,压低声音,“清醒了么?”</p>
奴仆蒙眼绑手,辨不清方向,惊慌大叫,“你是谁,为什么抓我?”</p>
“叫吧,”祝明月提着笔,墨汁在纸上落下一个黑点,索性重新搁在砚台上,“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谁会关心一介仆役的生死。”</p>
“小的烂人烂命,娘子大人大量饶命!”</p>
奴仆的磕头求饶对祝明月全无影响,求饶不过是势弱,为虎作伥时可想过那些苦苦挣扎的女子。</p>
“为何请你来,想必心里有数了吧。你很幸运被选为第一个,而我只需要一份口供。”祝明月嘴角轻佻,“所以你还有选择的机会,如果不能让我满意,失足掉进渭河就是你的结局。当然满意的话,又是另一种结果了。”</p>
“都是公子让小的做的,小的劝不住呀!”奴仆不住磕头。</p>
祝明月也没想到撬开第一张嘴这么容易,“报上姓名,何时开始跟着你家公子的?”</p>
“小的龚四,一年前开始跟着公子。”</p>
龚四将一切和盘托出,龚波是家中独苗,被爹娘爷奶当眼珠子疼着,原先只是和家中女婢厮混,年岁大些后和平康坊的女妓玩乐,嫌弃不够刺激开始在街上强掠一些小户人家的女郎亵玩,毕竟是丑事女郎也不敢闹大,找上门不是被家奴打出去就是拿钱打发了。</p>
旁听的诸人越听越气愤,这禽兽这些年究竟害了多少女郎?</p>
祝明月咬牙镇定情绪,把龚四说的每一句记下来,时间、地点、被侵害女郎的特征通通记下来。如果龚四记得女郎来历姓名,反而模糊处理。</p>
“你家公子手上有人命吗?”祝明月问道。</p>
龚四迟疑,“小的跟着公子时间不长,不知道。”头摇晃得厉害。</p>
是真的不知道,还是不敢说?</p>
亵玩女子和闹出人命的罪行天壤之别。</p>
祝明月给段晓棠一个眼神,后者拿着迷药帕子掩住龚四口鼻。</p>
“人渣!”待人晕过去,祝明月方才用本音吐出两个字,眼中全是厌恶。</p>
“如果凭这份口供,照律法强有夫之妇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孙无咎也有妹妹,咬牙说道:“如果审理官员是道德君子,也许会被判死刑。”</p>
“死刑?”祝明月再看一遍记载口供的纸张,“没有提到人命。”</p>
孙无咎深吸一口气,“因为有伤风化。”这是罪名可大可小。再看一眼口供,或许为了迅速准确的记录,祝明月写的潦草,全是龚四的白话。“公堂上的口供不能这样记录。”提起笔想修改又怕露出字迹缓缓放下。</p>
祝明月看出他的纠结,将纸张递给他,“你说,我来记!”将写字的手换做左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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