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龚嬷嬷交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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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嬷嬷快速进入管事嬷嬷的身份,道:“今日你们进了葳蕤轩,得到了大少奶奶的任用,那么就不要辜负大少奶奶的信任。所有人听好了,把你们之前的主子、规矩全忘了吧,从今日起重新开始学起。”</p>
宁明歌坐在屋内,对龚嬷嬷的话不置可否。</p>
龚嬷嬷听到宁明歌没有反对,继续道:“目前葳蕤轩暂时没有贴身丫鬟的位置空缺,你们六人主要做的是一些服侍主人的杂活。</p>
什么是杂活?</p>
提灯、打伞、烧水、守夜这些都是你们接下来每日要做的。</p>
等下两两分组,一人提灯一人打伞,相互练习,直到我说合格为止!”</p>
六人中朱明珠首先提出异议:“这些之前在国公府大家都学过了,嬷嬷何必多此一举!”</p>
龚嬷嬷等的就是这个刺头,她手持事先准备好的戒尺,走到朱明珠身前。</p>
龚嬷嬷:“做丫鬟,第一课要学会的是服从。</p>
主子要求重学规矩,你还敢顶嘴!</p>
伸出手来。”</p>
朱明珠往日里凭借朱管家侄女的身份,在院子里做事懒散惯了,没想到龚嬷嬷的杀威棒第一个打到她头上。</p>
她不甘心瞧向主屋,发现宁明歌并未出来阻止。</p>
朱明珠:“龚嬷嬷,不必如此苛责吧?”</p>
龚嬷嬷:“伸手!”</p>
龚嬷嬷的戒尺打得又快又响。</p>
不仅朱明珠疼得一哆嗦,剩下的五个也都大气不敢喘。</p>
教训完朱明珠,灯和伞也都准备好了。</p>
朱明珠揉着自己红肿的手心,选择了与自己背景差不多的薛薇。</p>
李晓月、梁淑珍一组,王春妮、周秀秀姐妹一组。</p>
院中撑起三把伞,提了三盏灯。</p>
宁明歌注意到,龚嬷嬷并未急着上前纠正她们的动作,而是手持戒尺站到一边,示意身边的丫鬟给宁明歌在屋檐下搬来一张太师椅。</p>
宁明歌坐在屋檐下,看着身处烈日下的丫鬟,很快明白了龚嬷嬷的用意。</p>
丫鬟提灯与打伞,各有学问。</p>
提灯是给主人看路用的,灯要放得低又稳,那手和腰就费力。</p>
朱明珠手里的灯就举得半高不低,这样她省了力气,主人却不一定能看清脚下的路。</p>
伞也是同样的道理。</p>
李晓月、梁淑珍那组,虽然李晓月的灯放得低又稳,但是她浑身的注意力全在梁淑珍举的伞上。</p>
现在日头正毒,在伞下不容易被晒黑。</p>
奈何梁淑珍自己也不愿意多晒,两人为伞的偏向正用眼神厮杀着。</p>
龚嬷嬷这一招有意思。</p>
面上是在训练婢女,实则将几人的秉性揭开,一一呈现在宁明歌的面前。</p>
宁明歌知道,这是龚嬷嬷给自己递出的投名状!</p>
至于另外表现良好的三人,却更令宁明歌警觉。</p>
毕竟真要是好人,宁嘉善绝不会放到自己院子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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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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