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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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封思诺没有直接参与这些案子,最多只是起到挑唆的作用,但主犯都是年纪偏大、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功人士,她的挑唆并不足以决定对方的行为。</p>
封思诺坚称自己是被主犯胁迫的。</p>
主犯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封思诺煽动、诱导他们实施犯罪行为。</p>
第二,封思诺与受害人分别是兄妹和姐妹的关系,受害人在这些案子里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p>
可以认为,这是家庭内部矛盾,并不适用于刑事责任。</p>
第三,案发时封思诺未满十八岁,依照法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p>
消息传出。</p>
网友大喊不公。</p>
有网友指出:“那么多男人把自己的老婆打得吐血,甚至导致对方在病床上躺了几个月都不算刑事犯罪,你们还指望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小姑娘只是算计了自己的哥哥和姐姐,且没有造成残疾、死亡等严重后果,会负刑事责任?”</p>
这个理由,把所有网友都干沉默了。</p>
半晌才有网友幽幽地道:“封家应该庆幸她已年过十四,否则她杀人都没事。”</p>
说到这个。</p>
网友们才想起来,封家的真千金才是真的狠角色,封思诺跟她相比算个毛线?</p>
于是网友们又轻松起来。</p>
“哈哈哈,随便封思诺怎么折腾,最后还不是自讨苦吃,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p>
“我是蜜湖路的学生,要不是封思诺惹事,导致对面的校霸被清算,我们能有现在的好日子过?”</p>
“仔细想想,从浩哥到浩哥他爸,再到万中磊,哪个死得不惨?”</p>
“所以封思诺继续折腾的话,也未必是坏事,算是间接为民除害了。”</p>
还有网友指出:“大家也不用生气,我是封思诺的同学,她今天应该年满18了。”</p>
“她再犯事,就不是关几天以及批评教育就能了结的。”</p>
网友们仔细想想:“说的也是,就是不知道封思诺接连倒大霉,还敢不敢犯事……”</p>
有网友唯恐天下不乱:“她不犯事,我们哪有那么多的热闹可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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