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2章,快穿以后,我遇见了大明太孙,佚名,海棠书屋),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马良闻言一阵气结,朱雄英这小子这样说,不是还让朱元璋他们把自己当成了神仙吗。</p>

不过现在解释,估计他们也不相信了,而且神仙也不是没有好处,最起码老朱不再阻止朱雄英来现代找自己了,其他的就以后再说吧。</p>

“行了没关系,这件事以后再说吧,”</p>

“雄英,你还没有说这么晚找叔叔有什么事?”搂着朱雄英的马良不再考虑这些问题,询问起来他来自的原因。</p>

虽然这个时段,对于现代生活的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的开始。</p>

可在这个时间在大明朝,除了青楼楚馆还会有人活动之外,其他地方已经开始宵禁的时间,所以他对朱雄英来找自己十分的好奇。</p>

“叔叔,我是来给你送礼物的”,说着朱雄英就起身走到了一旁。</p>

而马良光看朱雄英本人了,这时才发现在朱雄英刚才站着的地方,放着一艘大船。</p>

“叔叔你看,这是我汤爷爷送给我的,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我把它送给你”,朱雄英虽然眼中有些不舍,但语气十分的坚定。</p>

马良把大船放到了茶几上,仔细的观看了起来,这艘大船确实很漂亮船身的木纹也很清晰,估计是什么珍贵木料。</p>

而且上面的人物火炮,估计全都是用玉石雕成的,在灯光的照射之下发出闪闪的光芒。</p>

“雄英,你为什么要把它送给我?”</p>

“因为叔叔今天送给我许多东西,我要把我最喜欢的送给叔叔,皇奶奶告诉我说要礼尚往来,”听到朱雄英的回答马良有些惊讶。</p>

“既然你这么喜欢,为什么要送给叔叔,随便送给叔叔一件礼物不就行了”,</p>

“那不行,好孩子要诚实,不能够撒谎,说是最喜欢的礼物就一定是最喜欢的,”说完用自己那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看着马良,生怕马良不喜欢他的礼物。</p>

马良见状:“你真的要把这艘大船送给叔叔吗?”</p>

“嗯哒……”</p>

“不过叔叔,你能不能让我再看一会儿,”朱雄英点了点头之后,又有些不舍。</p>

看着朱雄英这个样子马良十分的感动,知道这一定是他最珍贵的东西,这代表了朱雄英的心意,可看着他那不舍的眼神马良又不敢接过这份礼物。</p>

“雄英,你拿回去吧”,</p>

“叔叔为什么要我拿回去,难道你不喜欢我的礼物?”,</p>

“叔叔喜欢,可这是你最珍贵的东西,叔叔怎么能要呢?”马良把朱雄英抱在怀里语重心长的说。</p>

听到马良说喜欢自己的礼物,朱雄英十分的开心“不,我就要把它送给叔叔,叔叔你拿走吧我不看了。”</p>

“那就先放在叔叔这里,你什么时候想要了,来叔叔这里拿”,看到这种情况,马良也只好先收下替他保管着。</p>

“真哒,我还能玩这艘大船,是不是叔叔?”</p>

“当然可以,到时候叔叔陪你一起玩,而且叔叔这里也有很多好玩的东西,等哪天叔叔带你去游乐场,”马良给朱雄英许愿。</p>

“太好了,我还可以玩大船,叔叔还带我去游乐场,”朱雄英开心的手舞足蹈。</p>

开心了一会儿的朱雄英回过神来:“叔叔,游乐场是什么,是吃的东西吗。”</p>

“既然是游乐场,当然是玩儿的东西了,不过那里也会有很多好吃的”,马良笑了笑说道。</p>

“叔叔,我们什么时候去,现在就可以吗,”朱雄英都有些迫不及待了。</p>

“现在是晚上睡觉的时间,不睡觉的孩子是长不高的,还有游乐场的人已经下班了需要白天才能去,”看着迫不及待的朱雄英,马良笑了笑说。</p>

(/48112/48112256/15135141.html)</p>

。</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总裁小说相关阅读More+

饥荒年代,杀了鬼子我终于吃饱饭

佚名

皇兄,该让位了

南無呀

七零:军官被绝美小作精拿捏了

佚名

完蛋!我竟怀过京圈太子爷的崽

佚名

修仙:必须双修

总是郁郁不得志

赶我走后,你们破产,还有脸哭?

命运一刀流